“一些到深圳打工多年的劳动者到现在还没有买社保,而按照现在的规定是两年的追究期限,我认为对劳动者是很不公平的,深圳能不能在追究年限和处罚力度上给企业更大的压力?”农民工张志儒13日在深圳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承办的学术沙龙上呼吁。当天,来自市政府、工会、企业和外来劳务工的代表以及深港的相关法律研究人员数十人参加了这次会议,共同探讨市政府推出的《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草案和《〈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该如何修改。
深圳最低工资其实不是最高的
市总工会建设工会主席张友泉透露,深圳市的最低工资是名义上最高的,但从来没有高过上海,因为上海是不含社保的,所以比深圳高200多块钱。深圳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副部长王鸿利前年调查认为,深圳市工伤保险缴费人数是873万,养老保险缴费人数只有500多万,这表明至少有300万外来工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而这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他认为这么多职工没有参与养老保险与现行法律对企业的处罚太轻有关,他举例,对于“先对企业进行警告,提出意见,再不执行才给予处罚”的现行规定,他认为没有必要警告、督促,从欠缴之日起,就可以立即收取滞纳金。
根据现有条例,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职工申请办理退休手续时,应核对市社保机构记录的缴费基数、缴费年限,有异议的,应在办理退休手续前向市社保机构提出。深圳大学法学院翟玉娟教授认为,“这就意味着在退休前要看清楚,如果过了这个时间,后几十年就要少很多,我觉得这个条款不够人性化,应该有核对和改正的规定。”
民工荒背后其实是民工权利荒
深圳有1000万以上外来工,在深圳打过工的可能有几千万甚至更多,大多数农民工都不能够享受深圳的养老保险待遇,有些是在这儿工作时间短,有些是根本就没有缴纳社会保险。
王鸿利认为,“实际上并不是真正缺少农民工,民工荒的背后其实就是民工权利荒,民工荒也就是民工的法律保障制度荒,而各种各样的保险,包括失业保险现在也没有顾及到农民工,你在这里打工,有活你就干,该缴的税你得交,但是等到你失业了,没有人管,这就是民工的权利荒的问题。”
用人单位出具辞退证明不合理
根据现有条例,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要出具用人单位辞退证明,市民吉峰提出,“用人单位如果不出具,劳动者怎么办?”
吉峰建议,现在劳动局、社保局都掌握着任何一个企业给员工交工资的电子信息、身份证、居住证、社保卡号,“所以想知道这个人目前在不在岗,有没有人替他交了社保,这是很清晰的,你已经了解了这些法定的信息,就不需要单位证明了,如果你日后发现了,可以追缴回来,不需要证明,采取申报制就可以了。”
还有人提出,规定无正当理由可以停止领取失业金,包括拒不接受介绍工作的。“但什么叫‘无正当理由’?应该把这个无正当理由写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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