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四川广安市武胜县为依法维护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权益,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分散企业风险,化解社会矛盾,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正式启动。
按照《武胜县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该县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等企业)在建工程施工工地的全部员工(含农民工)必须参加工伤保险。
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为在建工程施工工地所有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并在在建工程施工地张榜公布。建筑施工企业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以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总造价的20%作为人工工资总额来确定缴费基数,以1.5%作为缴费比例,由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工程项目开工前一次性向县社保局缴纳,缴费后县社保局出具该工程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此作为办理施工安全备案手续和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的必备条件。
建筑施工企业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后享受工伤待遇的本人工资,按职业技术资格等级分普工、技工2个等级,分别按上年度全市平均工资的60%(普工)、80%(技工)计算。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