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到了退休年龄,但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的,能不能一次性缴费?”7月4日下午,广东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省地税局在广州英雄广场联合举行“广东省社会保险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暨大型户外咨询活动”,活动现场非常火爆,上千市民将咨询的摊位挤得水泄不通,市民关注的热点话题集中在养老保险和工伤等方面。
羊城晚报记者在咨询现场发现,因为摊位前挤满了太多市民,很多排在后面的市民将记者也视为咨询对象,纷纷向记者大倒苦水。很多前来咨询的市民表示,他们现在已经到了没人聘请的年龄,有的享受低保,有的没儿没女,养活自己都难,压根就拿不出钱来缴纳每个月的养老保险金。 家住天河区兴华街的市民崔敏仪反映,今年6月已到退休年龄,日前接到社保部门通知,要求她必须缴纳31个月的养老保险金,且必须分31个月缴纳后才可办理退休,并发放养老金。按要求,崔阿姨必须每月缴纳606元,但她说自己每个月的收入连糊口都难,真不知道从哪里可以拿钱去缴纳社保,无奈之下,她只好给街道居委会写了份申请困难救助金的报告,但也没下文。
另一市民张姨说,希望能一次性缴纳剩下的社保,“哪怕去借钱缴纳也好啊。”她说,每个月缴纳让她觉得很为难,因为她根本找不到工作,她希望能一次性缴纳后能早点拿到退休金,然后再按月把借的钱还掉。
记者从社保部门咨询了解到,广东出台了“事业单位中途离职可一次性缴费参保”的政策———原来在各级机关和属于事业单位的学校、医院、研究所单位等中途离职的人员,可以按规定通过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方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解决养老保障问题。但对于其他企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则依据广东省政府在2006年出台的相关政策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专家建议,因为个人参保种类的不同,社保部门的规定也不尽相同。对于其他企业的、灵活就业人员能否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的,要到社保部门具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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