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原来在一家国有企业工作,最近因故被企业解雇,失去了工作。他想知道自己能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随着我国劳动力结构的变化,失业人数增多,越来越多的就业人员感受到了失业的压力,开始密切关注自己的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4要点
失业保险制度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同时促进他们再就业而设定的制度。很多人知道自己享有失业保险,但是对一些基本常识仍存在着不少误解,这里有必要澄清一下。
失业人员的界定
我国《失业保险条例》对参保人员的覆盖范围很广,但并不是所有失去工作的人都是失业人员。失业人员是指那些在法定年龄之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但是没有找到工作或者失去原来工作的人,而不包括那些不想工作和没有劳动能力的人,更排除了退休人员。
失业保险费的来源
失业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个人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基金中最重要的组成是失业保险费,此外还有政府的财政补贴、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等。
失业保险与低保
低保就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它是国家为解决城市居民的生活困难而建立的一个社会救济项目。如果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者失业保险金领取期满仍没能就业,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还可以享受低保待遇。
保险金领取终点设置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不是无期限的。如果失业人员重新就业,或者失业人员开始享受基本养老待遇、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时,就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也不能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当然,没有正当理由,拒不接受指定部门介绍的工作,同样不能领到失业保险金。
保险金领取3条件
根据我国《失业保险条例》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要同时具备3个条件: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而中断就业;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文章开头提到的李先生,如果他同时符合以上3个条件,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何谓非自愿失业
张先生是一家广告公司的平面设计人员,月薪2500元,与公司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工作3个月后,他发现许多公司的平面设计人员工资比他高,因此他主动提出辞职,想找一份薪金更丰厚的工作。在将近一个月的时间里,他都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并被告知像他这种情况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一定是“非因本人意愿而中断就业”,包括“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人员。张先生因主动辞职而失业,所以无法享受失业保险金。但如果单位以暴力、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或者不按合同规定发工资、提供劳动条件而使其辞职,也可以享受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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