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市社保中心获悉,社保中心与公安部门联手,依法严厉打击恶意违规骗保行为。近日,本市首例社保诈骗案开庭审理,红桥区人民法院依照《社会保险法》,以诈骗罪判处骗取医保基金23.6万元的孙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4万元。同时责令孙某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
去年7月,社保中心稽核人员通过医保结算实时监控系统,发现孙某等7名可疑的糖尿病患者,经常同一时间到医院频繁刷卡、超量购药。稽核人员立即调取了孙某等人的就医记录进行详细分析,发现这7人大量购买治疗糖尿病的药品,仅一年多时间发生门特病费用达36万余元,有骗保嫌疑。为依法打击骗保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社保中心报请公安机关介入调查。经调查发现,2008年7月至2010年7月孙某使用自己及六名亲属的医保卡,并在他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在本市多家医院大量骗购各种治疗糖尿病药品并非法倒卖套现,牟取私利。此案是《社会保险法》自今年7月1日实行以来,我市首例开庭审理的社保诈骗案。
社保中心提醒广大市民,如果发现任何欺诈违规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现象,请拨打社保中心稽核监督部门的举报电话23030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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