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驻西安特派办对陕西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专项审计调查中,针对陕西省在新农保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情况和问题提出了具体、明确的审计建议。
一、审计促进财政补助资金足额到位、做实个人账户。针对审计发现的部分市县补助资金未及时足额到位的问题,陕西省相关地方政府已组织各有关部门拨付新农保财政补助资金,并将县级配套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基金的有效筹集。
二、审计促进政策有效落实,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针对审计提出的部分区县发放养老金不及时的问题,陕西省地方新农保经办机构积极建立与财政部门和金融机构的协调机制,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审批时间,通过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发放要求,确保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
三、审计促进新农保工作的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针对审计提出的新农保工作信息化建设滞后的问题,陕西省要求各级新农保经办机构要使用全省统一的信息系统,尽快实现省、市、县、乡联网,加快推动新农保信息化建设步伐。目前,信息系统硬件设施均已配置到位,正在抓紧系统调试以及业务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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