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胀肆虐以及贫富差距日渐拉大的当下,社保缴费比例过高,既令企业“顶唔顺”,也令个人难以承受。本来,从理论上来讲,社保缴费越多,退休后个人越有保障。但现在许多企业不愿提高员工社保缴费基数,员工对此也不见得有什么意见,说明社保缴费的确过高、过重。
有固定收入的企业员工尚且如此,那些灵活就业和失业的人士就更是直呼“交不起社保”。这些人的收入本来就不高、不稳定甚至完全没有收入,他们之所以节衣缩食,省下钱来买社保(全部由个人缴纳),无非是希望与企业职工一样,能够“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免除后顾之忧。但如果像广州今年社保缴费额度一连“三级跳”,以后他们每个月880元的社保费还交不交?
在这些弱势群体里,有人连眼前的生活都难以保障,你叫他们拿什么缴纳一再调升的社保费?本来,社会保障制度安排,属于社会公共产品和公共资源领域的分配,社会保障的本质是维护社会公平进而促进民生改善,但如果有人因缴不起社保而失去保障,那么社保的保障功能何在?社会的公平又从何谈起!
一方面是有人交不起社保,另一方面却有人从来不用交社保。不用交社保的,反而比要交社保的享受优越得多的社会保障——众所周知,不用交社保的就是公众的“仆人”,由纳税人供养的公务员。
目前,我国公务员的养老,采取由财政一手包办的退休制度,而不是由政府和个人分别负担的积累与统筹相结合的社会保障制度。这种由公共财政买单,由政府自己发钱保障自己利益群体的制度,使得公务员享有比社会其它行业都要稳定和优厚的待遇。这种制度设计,已经造成并加剧社会分配的不公。
如何消除这种分配不公,如何破除财政养老和社会养老的双轨制,笔者以为:首先将公务员纳入社保体系,在全国或全省建立统一的退休金制度,让公务员也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社保费;二是让灵活就业和失业的人员根据自己的财务状况,灵活选择缴费方式,或者在现有的缴费基础上对他们实施打折式的优惠,从而减轻这部分人的缴费负担。三是政府加大对社会保障的投入,适当降低企业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
社保的核心问题是退休养老问题,企业职工与公务员退休待遇相差太大,近年来一再为社会舆论质疑。要公平、公正处理这个问题,除了公务员待遇要逐渐向企业职工靠拢,对灵活就业、失业人员在社保政策上倾斜之外,关键还是要大幅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和谐社会,以人为本,一旦退休,无论是公务员还是企业职工,他们都同样为社会主义奋斗了大半生,到退下来的时候,凭什么企业人员领取的养老金还不及公务员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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