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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降价还在进一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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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江苏省物价局获悉,新调整的非处方药价格将从本周四也就是8月25日起在江苏全省执行。至于国家发改委版的降价,目前省物价局还在进一步落实。

  从江苏省物价局获悉,新调整的非处方药价格将从本周四也就是8月25日起在江苏全省执行。至于国家发改委版的降价,目前省物价局还在进一步落实。

  此次调整是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药品目录>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及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江苏省物价局定价药品目录>的通知》。价格制定调整范围的品种为省定价药品目录中的非处方药,共计458种药品1297个规格。其中,维持现行零售价851个品规,新定价193个品规,降价220个品规,涨价33个品规。

  江苏省物价局医药价格处处长万向华告诉本报记者,在具体制定价格过程中,江苏省物价局按《药品差比价规则》理顺药品剂型规格比价关系。对部分剂型或规格比价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尽量按《药品差比价规则》重新计算调整。对中成药价格,主要考虑以日治疗费用为计算依据。以代表规格品的常用日服用量,计算其他规格品价格。

  非处方药市场竞争比较充分,市场实际价格一般都低于规定的零售价格,适当降价,降价后价格水平原则上与市场实际价格大体衔接。如: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混悬液100ml:3.2g的价格由原先15.5元调整至8.9元,左金片100片的价格由原先69.5元调整至50.4元。

  对部分生产经营困难的低价值药品适当提价,对受中药材价格上涨影响较大的部分品种适当提价。如:西药中的克霉唑软膏剂由原先的2.2元/支调整至3.4元、呋麻滴鼻剂由原先的1.9元/支调整至2.9元、痰咳静片30片的价格由原先的3.3元调整至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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