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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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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广州市民韩女士近期想提取公积金,却被银行工作人员拒绝。“我以前都提取过好多次了,怎么这次提取就不行呢?工作人员说我贷款还完了就不可以提取了,是这样吗?”

  广州市民韩女士近期想提取公积金,却被银行工作人员拒绝。“我以前都提取过好多次了,怎么这次提取就不行呢?工作人员说我贷款还完了就不可以提取了,是这样吗?”韩女士感到很疑惑。

  针对韩女士的情况,羊城晚报记者调查了解后发现,她的情况很具代表性。实际上在公积金提取过程中有很多普遍性的问题,不少市民仍然不是很了解,尤其是去年7月1日广州住房公积金新业务系统上线后,提取政策发生不少变化。为此,记者请来广州公积金中心相关人士进行答疑解惑。

  疑问一:房屋产权发生转移还能提取公积金吗?

  解答:不行。根据公积金提取相关规定,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的,当所购房产所有权发生变化,提取人就不再拥有该房所有权,因该项购房行为而产生的提取资格也就自动丧失。

  譬如韩女士,她虽然此前多次提取过公积金,但在去年年底时将房屋售出,那么她也就丧失了继续提取的资格。

  疑问二:购房后多久能提公积金?

  韩女士说自己还有一处房产是付全款的,另一处房产仍在按揭过程中,不知道能否提取公积金?

  解答: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可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这里一定要注意时限,若未能及时在两年内提出申请,又不再购买其他房产,就只能在退休后申请一次提取了。

  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即便是贷款已还完,但只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也可一直提取到核定额度为止。

  疑问三:能够提取的公积金总额是多少?

  在新业务系统上线后,有市民发现自己可提取的公积金总额发生变化,甚至出现大幅缩水,譬如之前能提取100万元的现在只有几十万元。

  解答:新系统上线后,对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并没有新的规定,只是要求对可提取额度进行重新核定,明确了核定可提取总额度的计算方法。具体计算方法为:

  按揭购买一手楼的,可提取总额度=购房合同的房款总额+贷款利息,这也就是说,一套房款总额为100万元的房子,若有20万元的贷款利息,则可提取额度为120万元,当然这只是提取上限,实际提取额度以个人公积金缴存数为准;

  按揭购买二手楼的,可提取总额度=契税完税证中的计税金额(房价)+贷款利息;

  职工已还清贷款款项、提供不了原贷款合同而导致无法准确重新核定可提取总额度的,可提取总额度=原提取登记证中已核定的可提取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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