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保险我接触很多次了,周围不少朋友也买了保险,也理赔过;但是我发现,如果我们投保以后,退保损失很大,不如在银行存款,是这样吗?
徐:首先我们可以基本肯定地说,保单如果时间不长,退保肯定有损失,不同的险种有明显差别。所谓退保金,在业内有个术语,叫“现金价值”。
比较专业的解释,现金价值是指:投保人终止保险契约将领回之前多缴付的保费与利息积存金。而保险公司在客户第一年退保时,往往是将保费扣除手续费后的结余退还给他们。保险公司给客户的钱是第一年保费扣掉手续费之后的钱,一般而言,手续费将占保费的80%左右,包括:代理人佣金、保险公司保单制作费用、资金管理费用等。如果他缴足两年保费后再退保的话,能拿到的钱将和保单的现金价值相同。如果客户选择的是一次性缴费的方式,退保的时候就按照现金价值的金额领取。
因此,现金价值不等于所缴保费,现金价值将随着投保年数的增加而逐年递增。一般来说,开始几年,现金价值少于所缴的保费总额,随着投保年限增加,两者的差距缩小。甚至出现现金价值超过所缴保费,所以终身寿险具有储蓄的作用。客户经常抱怨保险公司“骗人”、“退保退亏了”,其实是不了解“现金价值”和保费之间的区别造成的。
现金价值可以用来先垫缴保费,很多医疗报销险种的免责期将重新被计入保障利益中。
现金价值还有一项功用就是借款。客户可以去保险公司以保单作为质押,申请保险单借款,并按照约定的本息还给保险公司。贷款的额度控制在现金价值的70%以下。而在客户已经用现金价值中的一部分垫缴保费的前提下,借款的额度则将控制在剩余现金价值的70%以下。
因此,现金价值不等于保费,而且现金价值有很多功能。客户总是经过几年以后,事实证明自己平安无事,要求全额退保,这个显然是不合理的。反过来想一下,万一发生风险,保险公司不是需要提供高额赔付吗,我们不能用“事后诸葛亮”的眼光来看待现金价值的问题。我们为了化解风险的不确定性,需要付出代价,这样权利与义务才对等。
王先生:通过和您谈话,我发现我们确实对保险了解太少了,虽然接触很多,但是都是皮毛。我有个问题,外国的保险是不是比中国好?
徐:这个问题有点类似于中国的月亮圆还是外国的月亮圆。中国保险业客观地说,发展就是20年左右,外国有200多年历史,很多经验和服务是我们需要学习的,所以目前很多中资保险公司都有强大的外资保险参股,就是为了提高本土化经营服务。但是,最终的结果,我想一定会赶上甚至超越,因为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不缺人才,五千年灿烂的文明让我们有足够的勇气接收来自任何方面的挑战。伴随着本土越来越开放,引进来和走出去的人越来越多,中国人保险意识越来越强,国家越来越重视保险业的发展;我们坚信,中国民族保险业必将屹立于华夏大地。
而且,所有寿险公司拟定产品的标准,基本上都是按照国家颁布的“生命表”以及疾病发病率等计算出来的,本质上没有什么明显差别。所以专业的保险代理人都会突出服务,而不是过于强调产品如何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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