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社保缴费最低基数可从1136元调回到982元,从今天开始企业和个人均可以申请,需要到社保部门办理,到地税部门备案。从即日起至10月25日为重新申报时间,逾期不予办理。
市地税局和市社保基金局联合发出《关于重新调整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告》。本次重新调整缴费基数的对象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不足1136元的缴费人,由参保单位或个人采取自行申报。其中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险种缴费基数下限从1136元调整为982元,上限为8277元。而住院基本医疗、补充医疗和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从1894元调整为1637元。
据介绍,8月27日前到社保部门申请调低缴费基数的,新缴费基数从9月1日起生效;8月28日至9月25日期间到社保部门申请调低缴费基数的,新缴费基数从10月1日起生效;9月26日至10月25日期间到社保部门申请调低缴费基数的,新缴费基数从11月1日起生效。
缴费人和个人在社保部门申请调低缴费基数后,须在新缴费基数生效的当月15日内到地税部门按调整后的缴费基数正常进行申报并提供《惠州市社保费缴费工资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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