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中社会保障法研讨会在北京法国文化中心召开。法国驻华大使白林女士(Sylvie Bermann)致开幕词。会议上,中法两国代表都做了报告,探讨今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社保法对在华外企的影响。
巴黎律师工会会长Jean Castelain表示,社会保障在法国一直被称为“新的人权”,而在中国社保的历史还并不长。目前中国的社保金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而新社保法规定只要在华工作人员都要缴纳社会保险金。那么,对于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人来说,就必须在中国和原籍国同时缴纳社保。
对此,法国基德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李华也说,新社保法确实影响到了所有有外籍员工的企业,而现在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人保守估计有近60万。根据新社保法的规定,外籍人员同样被纳入了“五险一金”的范畴,但目前仍无具体执行办法规定外籍人员怎样从自己缴纳的社会保险中受益。
此外,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2010年末,持外国人就业证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人共23.17万人,只占总数的三分之一。也就是说,将近三分之二的外国人在中国工作并不合法。统一社会保险后,如何让外籍人员在华就业合法化,还需要更多的法律规定。
人民大学访问教授、巴黎一大法学博士郑爱青在随后的发言中表示,退休金是社保的核心问题所在。由于退休年龄不一样,以及大部分外国人在退休前就离开了中国,尽管他们交了保险,但不可能从中国政府拿到退休金。
法国外贸顾问委员会中国主席Gerard Deleens同时提出,由于各国医疗质量和社保标准的差别很大,让法国人放弃法国海外保险转投中国保险并不可行。
李华律师说,外国人在中国缴纳社保,面临着很强的不确定性。一方面,他们确实在中国也享受了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但另一方面,他们缴纳的社保金却难以在工伤或者退休后发挥作用。
郑爱青教授在回答提问时介绍说,目前,中国只和日本与韩国签订了关于社会保险的双边协议,对其他国籍的人员并无统一、具体的执行办法。
最后,Gerard Deleens强调,尽管目前还没有统一标准解决在华外籍人员社保问题,但绝不能发生“两国重复缴纳”的现象。
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的《社会保险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参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据悉,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在抓紧起草配套法规,对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参加险种、待遇领取等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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