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即将开始,我市行政区域内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共170万人自明年1月1日起开始申报201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据温州人才市场了解,为进一步提高缴费基数申报的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根据广大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要求,结合近年我市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实际情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了以引导推广方便快捷的网上在线申报、邮箱申报及自助申报为主的多元化申报方式,为广大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申报缴费基数提供高效、便捷和安全的服务。
2011年基数申报工作的特点是:一是申报方式便捷。2011年缴费基数开通“在线申报”、“邮箱申报”、“自助申报”、“诚信企业申报”四种申报渠道,其中20人以下的参保单位可以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http://qdhrss.gov.cn)在线申报方式申报,没有上网条件的,可到社保服务大厅自助服务区自助申报或到服务窗口完成申报;二是申报周期由去年的1至3月缩短为1月(市南区参保单位可延至2011年2月底);三是本次基数申报后,暂用2009年度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进行封顶保底,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待2010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再使用2010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进行封顶保底,并补收社保费或补发社保待遇。对未申报2011年度缴费基数的参保单位,暂停当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及在职职工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支付业务,待参保单位按规定申报2011年度缴费基数后,核定缴费基数、补缴社会保险费、计发社会保险待遇。
2011年度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仍然分为三个档次,分别为上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80%、100%。需变更社会保险缴费档次的参保人员,应于2011年1月20日前申报。其中,在市内四区参保的,可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社会保障卡到交通银行指定的社会保险代扣代缴经办网点办理;在其他区市参保的,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逾期未申报且未办理停止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申请沿用2010年确定的比例档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特别提示,市社保机构将于2010年12月底前将申报文件及数据发送至各企业劳动保障“企事业信箱”邮箱,请企业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企事业信箱”收取申报材料。依法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应尽的义务。为切实维护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权益,企业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前,应经参保人员本人签字确认,并在单位内部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天。广大参保人员应认真核对本人的基数申报情况,发现与实际不符的,应及时向单位人事劳工部门反映,改正错误。我市社会保险稽核与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开展专项行动,对未按规定申报缴费基数的参保单位,以及应参保而未参保或采取伪造、变造、故意毁灭有关账册、材料,瞒报缴费基数或拒绝稽核检查等情况的参保单位,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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