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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社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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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月起,湖北江汉市市直2011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正式启动,就业困难人员已参加社会保险的可到所属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申请享受社保补贴。

  从市劳动就业部门获悉,本月起,湖北江汉市市直2011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正式启动,就业困难人员已参加社会保险的可到所属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申请享受社保补贴。

  9月15日起,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大龄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失地农民、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残疾人、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人员等9类就业困难人员可进行申报。

  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标准以灵活就业人员所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的实际缴费额的60%给予社保补贴。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到所属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领取、填写《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报表》,经公示、审核后,补贴金将直接划入申报人个人银行账户。

  另外,就业困难人员中,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在申报前,应先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认定、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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