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有我也该有呀?”做了近10年环卫工的汉阳耿女士,去年辞职到新单位,前几天,她无意间听到原同事说单位给他们补交了14年的社保。可到原单位一问,耿女士得到的答复却是“很难再给她补交社保了”。
在汉阳月湖街龙灯堤,记者见到了46岁的耿女士。“我辞职不做环卫工,就是为了找个能交社保的单位,哪晓得我刚走就补了呢?”去年9月,通过朋友介绍,耿女士找了一个新单位,新单位不但给她交了社保,每月还多给她400元的工资。前不久自己无意间从原同事那里得知,原单位已于去年底给所有环卫工补交了1996年至2010年的社保。听说此事的耿女士当即找到原单位“武汉琴台之馨物业管理公司”,可工作人员告诉她,公司已将她的情况上报汉阳区城管局,但没有批下来,“很难再给她补办了”。
耿女士说,她于2001年进入月湖街环卫所当了合同制环卫工,从当初每月300元的工资一直干到去年辞职时的每月900元,其间单位一直没给职工交社保,自己曾多次找单位领导要求交社保未果。
昨日上午,记者找到“武汉琴台之馨物业管理公司”。公司一梁姓负责人解释说,去年底武汉市出台了为环卫工交社保的政策,那时耿女士已辞职,且耿女士新单位又为她交了社保。公司虽把耿女士名额报上去了,可没批下来。他还表示,如汉阳区社保局有什么补救办法,公司方面会全力配合。
据汉阳区社保局一王姓副调研员称,按国家规定同一个人不能交两份社保。耿女士在新单位买了社保才导致她在原单位的社保名额批不下来。他建议耿女士事先跟原单位和上级城管申请补报名额,然后将现单位社保暂停不交,等上级审核通过确定给她补齐之前14年的社保后,再让现单位接着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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