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社保、无退休工资的60岁以上城镇居民本月起可以按月领养老金了!
20日,任城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金发放仪式举行,首批165位60岁以上的老人领取了7月到9月的养老保险金165元。据了解,各县市区发放工作正陆续展开,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将在国庆节前领到养老金。
“用这个钱给孙子买成长基金”
“活了一辈子,也没个正式工作,真没想到如今也能领取养老金了,社会发展的真快呀!”金城街道办事处洸河花园社区的86岁赵奶奶难掩激动之情,她在昨日上午的发放仪式上和另外164名老年人领到了7至9月份的165元养老金。
60岁的张阿姨也高兴地向记者述说怎样花掉每月的养老金,“以前从没想到老了能领到养老金,这个政策既提高了我们家庭的生活水平,又切实减轻了子女的负担,但这个钱我也不要,孩子们都成家立业了,每月给我的生活费足够,这55元,我准备给小孙子买个成长基金。”
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必须是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这样规定主要考虑到基本养老保险的未来发展趋势是构建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两个相互联系、又有差别的制度平台,以适应不同群体的参保需要。”
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比,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自愿参保,缴费少,有政府补贴,待遇水平相对较低。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灵活就业人员既可以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也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60岁以上的老人国庆节前可领养老金
自7月1日起,全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开始实施后,截止到9月18日,全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0.34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城镇居民参保4.34万人,累计征缴保费2740.62万元,为3.95万人发放城镇居民养老金728.69万元。
城镇居民养老金待遇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我市确定的养老金领取条件是:自2011年7月1日起,年满60周岁、按规定缴费、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城镇居民,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不需缴费;45周岁以上的,累计缴费年限应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也允许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45周岁以下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139。
“大妈,这是3个月的,一共165元。”
“俺也有‘工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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