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禅城区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禅城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给予的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将采取佛山市新出台的相关办法。目前包括禅城在内各区都在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原来执行的佛山市2006年出台的相关政策将废止。根据佛山市新出台的这一揽子民生政策,不仅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可以享受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也能享有社保补贴。
城镇就业困难人员:
距退休不足5年可补贴至退休
适用人群:
男性45周岁、女性35周岁以上登记失业人员;享受低保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的成员;登记失业的残疾人。
只要从去年1月起,用人单位招用这四类本市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都有望申请到政府给予的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
社保补贴的标准为:按为该就业困难人员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之和计算,除医疗保险按市规定的缴费基数外,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补贴的缴费工资额最高不得超过广东省上年度社会人均工资标准。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补贴150元。
据了解,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从首次申请补贴时计算)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可根据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期限的延长而相应延长,直至法定退休年龄。
个体户、临时工:
也可享受社保补贴
适用人群:
从事城市管理服务、社区便民利民服务、家政服务、老年服务等临时性就业形式;从事家庭手工业、工艺作坊、到农村承包种养业;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务服务的临时工、季节工、承包工、小时工、派遣工等;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
此次实行的补贴新办法惠及面比过去扩大。记者了解到,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除了进入用人单位工作可为该单位带来社保和岗位补贴外,自己灵活就业也能享受社保补贴。
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可按规定向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保障部门)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不过,这部分市民申请补贴的前提是,已按季度办理灵活就业备案手续,同时以个人或个体工商户身份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另外,创办私营企业的,不属于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对象范围。
对灵活就业人员补贴的险种有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补贴的标准为本市规定和个人选择的险种缴费额之和的50%。
农村就业困难人员:
招用一人补贴可达2000元
适用人群:
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农村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农村登记失业的残疾人以及失地农民。
与招用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的补贴形式不同,对用人单位招用农村就业困难人员的,政府将采取一次性补贴形式。
四类佛山户籍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可在全市范围内享受用人单位招收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扶持政策。
从2008年7月1日起,新增就业岗位招用这部分就业困难人员、为其缴纳社保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获补贴。政府一次性补贴的方式是,其中,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每招用1人给予1500元补贴;岗位补贴标准为每招用1人给予500元补贴。用人单位可在新招用本市农村就业困难人员用工和投保满6个月后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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