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局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个人业务全市通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等11个议题。今后,社保异地转移业务、个人信息变更等业务将实现全市通办,参保人可就近办理个人社保业务。
市属和镇属划分能否打破?参保人跨镇也可办业务
会上,就市民比较关注的“关于实现每周7×24小时无间断社保服务及实现个人业务全市通办”的议题。东莞市社保局保险关系科科长麦瑞玲表示,将通过优化单位网上申报、增加个人网上服务,着力打造功能完善的网上服务大厅,连同构建的个人自助服务终端等,实现每周7×24小时无间断、多元化的社保服务。
一直以来,东莞市社保部门把参保单位划分为市属和镇属,因此,市属参保单位和个人只能到市局办事,镇属参保单位和个人也只能到镇区分局办事,不能提供银行通存通兑式的服务,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麦瑞玲提出,按照银行通存通兑办事的思路,在系统完成升级后,将把参保单位的业务下放到属地进行办理,方便参保单位。在此基础上,把个人业务(如领取《参保缴费凭证》、异地转移业务、个人信息变更业务等)实现全市通办,实现参保人个人业务就近办事。即参保人无论在哪个镇区,资料齐全的,均可实现在任意社保机构办理业务,打破一直以来只能在单位参保地办理业务的模式,向参保人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
定点医疗机构信用评几级?参保人也有话语权
社保定点医疗机构信用好不好,广大参保人将有机会参与评选。当天会议讨论了“关于建立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机制的问题”,将重点推行社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信用等级分级管理。
具体思路为: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结合东莞实际制定社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信用等级分级管理的评价指标和标准,逐步实现对定点医疗机构的信用等级分级管理制度。建立评审结果向社会公开的机制,增强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合理引导参保人的就医,全面促进定点医疗机构提升参保人医疗服务质量。
如何确保参保人合法权益?重点巡查三大行业用人单位
2011年,《工伤保险条例》的修订和《社会保险法》正式实施,如何确保广大劳动者社保权益对社会保障监察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东莞市社保监察支队表示,将从创新监察执法方式、强化监察队伍建设、加大监察执法力度三方面认真做好行政执法工作,切实维护好广大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今年社保监察将重点巡查民办学校、保安行业、服务行业的用工参保情况,打击骗保违法行为。
同时,东莞社保局今年将加强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资格验证工作,健全完善制度,使领取工伤定期待遇资格验证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法制化。主要通过快递贺卡、指纹验证、图片验证、异地协查、实地核查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办法,加强与定期供养人员的联系并有效遏制冒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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