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从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办了解到,对于正常的工作流动,济南市接续养老保险已经不设任何限制。而在养老保险转移方面,却存在着一些难题。
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办统筹办王处长告诉记者:“只要是来济南就业并参保缴费的外地人员,无论省内还是省外,无论其是否具有济南户口,我们都会为其办理接续手续。”
“济南对养老保险的转移不设限制,但不是每个接续城市都像济南一样不设限制。” 王处长说,“像北京、上海、广州这样的大城市都明确规定,外地转入人员必须拥有当地的户籍之后,才能办理养老保险的接续,否则只能继续在原参保地缴纳养老保险或选择退保。”
“不仅是不能转接的问题,能转接的城市之间在实际转接过程中也存在很多不便。”对于制度不统一带来的麻烦王处长深有体会,“全国各地使用的电脑系统不同,打出的账户档案资料也是格式各异。”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工作人员则向记者表示,如何进一步贯彻实施这一新政,还有待人保部和省里出台具体政策。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