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女士是海宁市一名失土农民“4050”人员,现已灵活就业。从2009年1月1日起,她按城镇失业人员待遇享受到了每月200元的社保补贴。
海宁市在嘉兴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城乡就业工作实施意见》,新《就业援助证》的办理工作走在了嘉兴前列。截至10月12日,海宁市已有794名失业人员顺利申办《援助证》。海宁市就业管理服务处的工作人员解释说:“今年《援助证》的申办从9月14日开始到11月30日,已办理的就业困难人员今年即可享受到社保补贴、灵活就业补贴、培训补贴等政策。”
新政的出台,失土农民中的“4050”人员成了最大受惠者。除了灵活就业可享受社保补贴,自谋职业的失土农民还可享受小额低息贷款、免缴有关费用和一次性1000元的就业补贴。在各类企业实现再就业的人员,每年1500元岗位补贴从2010年起改为社会保险补贴,退休后就可以享受和城镇职工一样的养老待遇。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也首次向失土农民开放。
近年来,海宁市扶持就业再就业的力度逐年加大。据统计,目前海宁全市共有10308名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预计今年将新增2000余名就业困难人员,海宁市政府将投入近4000万元的财政资金用于就业再就业实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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