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支持和帮助下岗职工就业创业;全面推进平安长春建设,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对低收入者的救助制度已初步形成……一大批“民心工程”的陆续实施,让市民广泛受益。
“三基”建设是2006年长春市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民心工程”之一。全市围绕“基层队伍、基础业务、基本保障”,实施重点突破和整体升位,一大批新建和改扩建派出所相继完成,不仅使百姓安全得到保障,基层实力也明显增强。全市共投资5.8亿元,新建和改扩建派出所75个,解决了19个刑警责任区中队、18个巡警警务区办公用房,可视监控点达到500余个,各类犯罪均呈下降趋势。
制定了特困就业群体和零就业家庭就业岗位开发预测预报制度,实行重点帮扶。截至2006年 10月底,全市共开发就业岗位97117个,城镇新增就业87244人,安置下岗失业人员73068人,帮助20516名“4050”人员实现了再就业。身着黄马甲、工作在长春市各交通路口的交通协勤员,成了长春的就业品牌;工作在社区劳动保障平台的劳动保障助理们,每天热心服务,接待下岗失业人员,成了帮助就业的骨干力量。
实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启动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社会保险卡和网上缴费等业务,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解决百姓养老难题。目前,全市参加养老保险职工人数达到116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6.48万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达到95%以上;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率达到98.2%。社会保险部门深入农村上门服务,为1000名被征地农民办理了参保手续。
2006年,长春市构建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力度最大,目前,已经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全员受益、全程惠及的城乡一体化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截至2006年10月,全市累计保障了78540户、174507人,发放保障金1.266亿元。全面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城区中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对家庭收入达不到此标准的,实行差额救助,平均补差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全市共有11.8万人享受农村低保,年发放保障金26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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