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当下用工关系中,存在诸多隐患的劳务派遣制度不完全符合标准劳动制度。今年2月,全国总工会的《国内劳务派遣调研报告》的内容显示,全国劳务派遣人员总数已经达到6000多万,主要集中在公有制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部分央企甚至有超过三分之二的员工都属于劳务派遣。
《劳动法》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但由于没有用人单位同工不同酬的具体惩罚机制,用人单位违法成本太低,劳务派遣几乎成了同工不同酬的代名词。其弊端显而易见:它既不能调动低薪职工的积极性,也容易让体制内职工产生无形的优越感,失去进取心。这种按身份取酬的做法,既对企业单位提高员工工作效率与企业自身的长远发展不利,也损害了社会公平。
目前,我国的劳务派遣存在企业规避成本低、损害员工利益、逃避监管等问题。要消除用人制度上的身份壁垒,指望用人单位自己合理调节内部分配关系,恐怕障碍很多。因此,有关部门应尽快立法明确劳务派遣的准入岗位、期限、比例、待遇等,给劳务派遣派遣立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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