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起我市地税部门对社保费实行全责征收,每年7月至次年6月为一社保年度。每年7月,缴费单位应以所属的参保人上年度(1月-12月)应税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数作为其缴费基数计算应缴社会保险费,并于7月1-15日内申报;若不申报的,地税部门暂按缴费单位当年6月份应缴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缴费基数原则上一个社保年度内不变。二、2009年10月起我市地税部门对社保费实行全责征收,目前缴费申报的方式有两种:门前申报、网络申报。
1、门前申报:包括纸质申报和磁盘(U盘)申报两种方式。
(1)纸质申报:每月1-15日内缴费单位到办税服务厅将《社会保险费综合申报表》一式3份提交申报,并提交税务登记证副本以备核查。首次申报及补申报的缴费单位还须填报《社会保险费明细申报表》一式3份。报表下载详见本站首页“—网上办事—表格软件下载—社保费表证单书”进行查看下载。
(2)磁盘(U盘)申报:参保人数在5人以上的缴费单位可使用磁盘(U盘)申报,参保人数在25000人以上的缴费单位建议使用磁盘(U盘)申报。
每月1-15日内缴费单位用“申报辅助系统”制作并导出缴费申报报盘文件,存入磁盘(U盘)。将磁盘(U盘)、纸质《社会保险费汇总申报表》一式2份、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社保登记证提交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
2、网络申报: 已开通网络申报的缴费单位,每月1-15日内可在互联网上进行缴费申报。
缴费单位可用“申报辅助系统”制作并导出缴费申报报盘文件,登录地税网站,申报时读入该报盘文件即可;或者在地税网站上直接录入申报;或者从地税网站下载网络申报模板,填写后登录地税网站读入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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