拨打12333劳动保障咨询热线咨询如何正确理解医保缴费年限等业务问题的很多,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12333咨询服务热线根据《关于对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有关政策的答复意见》(长人社〔2011〕99号)对关注度比较高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问:医疗保险缴费年限退休时要满足男性30年,女性25年,实际缴费年限最低为15年,是否理解为30年中必须包含15年的实际缴费?实际缴费满足最低为15年,可年限达不到30年,是否也需要补缴?
答:1、城镇职工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时,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2、实际缴费年限最低为15年。3、视同缴费年限男不高于15年,女不高于10年。
问:灵活就业人员与城镇职工缴费年限是否完全一致?
答:自2011年4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与参保职工在缴费年限规定上完全一致。
问:如果本人只在本单位工作1年,即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那么不够15年实际的缴费年限,也必须由用人单位补齐14年吗?
答:是。文件中明确了费用补缴责任主体。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实际累计缴费年限最低为15年,实际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应按退休前一年的缴费标准由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共同一次性补足所差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且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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