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台州市社会经济发展和财政实力增长,台州早已打破城乡界限,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且台州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缴费和待遇水平,高于国家标准。
2009年,台州市政府决定,凡具有台州市区常住户籍,年满16周岁(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除外),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编制内工作人员及离休、退休、退职人员,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这样,就打破了以往城镇、农村居民各自参加养老保险的二元障碍。
朱善林表示,与国家设定的缴费标准不同,我市的缴费标准目前设为6档:每年100元(1档,以下档次类推)、300元、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其补贴标准为:选择1档、2档、3档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50元;选择4档、5档、6档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70元。也高于试点地区每人每年30元的补贴标准。
此外,本市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高于每人每月55元的国家标准。
“截至目前,约有160多万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朱善林说。
朱善林介绍,台州总人口580万,除去未满16周岁,全日制在校学生、国家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等不能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外,还剩400万人口。其中有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约140多万人,那么剩下近100万人未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就是接下来要重点覆盖的人群。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