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能源枣矿集团蒋庄煤矿日前召开的五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上,部分职工提出:家属及其子女没有医疗保险,一旦患有大病,没有报销途径,单纯依靠矿上救济又解决不了根本性问题。特别是在目前医药价格和就医费用较高的情况下,有些家庭甚至因为家庭成员患有重症,导致整个家庭陷入贫困境地。对此,建议矿上考虑解决职工家属及子女医疗保障问题,缓解职工家属就医压力,提高职工的幸福指数。
【上级答复】
蒋庄煤矿党政一班人认为,职工家属及其子女的医疗保障问题,是关系职工家庭幸福的一件大事。
经调查了解,在职的职工享受医保,农村户口实行了新农合,但是城镇居民尤其是企业职工家属、子女这一块,始终是一个空白。
在接到职工提出的建议后,蒋庄煤矿矿长姚峰高度重视,当得知其矿属驻地滕州市政府正在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时,多次派出人员与滕州市劳动局协商,并向其分管领导进行专题汇报,最后征得地方政府同意,该矿户口职工可申报医疗保险,成为滕州境内第一家争取到这一政策的煤矿。
为将好事做好,该矿开展了集中性宣传活动,制定下发宣传提纲,并在矿广播、电视台进行循环播放,扩大宣传覆盖面。由工资、物业站、退管会等部门组成宣传小组,把宣传的阵地前移到社区,向职工讲清讲透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标准、医疗保险办理程序、保险待遇、报销程序等,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消除职工思想顾虑。
在此基础上,抽调专人在社区设立医疗保险登记办理点,积极为职工家属、子女办理医保创造条件,方便职工家属及其子女及时办证。另外,为了让广大职工家属、子女应保尽保,矿上还延长了办理期限,以免职工家属及其子女错失良机。
【现场调查】
笔者在一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宣传提纲上看到,职工家属和子女只要每人每年分别交纳80元和20元的费用,就可享受地方政府每人76元的财政补贴。所有参保居民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按比例报销,自待遇享受期开始,患病住院的医疗费在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支付最高限额以上,大病医疗救助基金可再报销8.5万元,报销比例为60%,即成年参保居民每年最高可报销额为11万元,参保学生儿童每年最高可报销额为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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