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学生患高血压病、冠心病、慢性心力衰竭(心功能Ⅲ级以上)、心脏瓣膜替换手术后抗凝治疗、帕金森病、癫痫、糖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活动性肝炎(乙型)、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肾小球肾炎、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精神分裂症、阿尔茨海默氏病、情感性精神病(躁狂发作、抑郁发作及双相障碍)等17种疾病,在门诊进行治疗时,每病种每月可享受100元的统筹费用待遇。每人最多可申请3个病种(共计300元/月)。
学校可选保障模式
广州市人社局表示,学生普通门(急)诊医疗保险待遇上,参保学生发生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费,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指定基层医疗机构就医的,基金按80%的标准支付,其他医疗机构就医的,基金按50%的标准支付;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人·月。
记者了解到,学校也可选择建立普通门(急)诊专项资金的保障模式,利用居民医疗保险普通门(急)诊专项包干资金,由学校自主选择本校医疗机构或其他医疗机构提供学生医疗服务。学生在学校选定医疗机构就医,专项资金的支付比例不得低于90%;在其他医疗机构就医专项资金的支付比例不得低于50%。
据介绍,参保学生住院、门诊特定项目、指定慢性病及普通门(急)诊的基本医疗费用,一个居民医疗保险年度内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上年度广州市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六倍。2011居民医疗保险年度为18.4万元。
困难群体免费享居民医保
从广州市人社局获悉,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困难群体,可以免费参加居民医保待遇;而广州的孤寡老人,个人不用出一分钱,便可以享受每月450元的老年居民养老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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