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重庆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重庆陆续出台了36个户籍制度改革政策文件,形成了完善的户改制度体系。
重庆市人民政府秘书长陈和平介绍,在户口迁移政策方面,重庆规定在主城区务工经商满5年或其他区县城区务工经商满3年的本市籍农民工,可以申请转为城镇居民,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随迁,畅通了符合条件农民工的户籍迁移通道。
在城市待遇政策方面,重庆规定农民工转户后,同等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五大社会保险,享受同等社会保险待遇;转户居民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设一年的待遇等待期;转户居民可以平等申请公租房,平等享受创业、就业政策扶持,子女也可以平等地接受教育。
“转户不与承包地、宅基地挂钩。”陈和平再次强调,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都属于用益物权,是否退出,什么时候退出,由转户居民自行决断。对退出的宅基地,通过农村土地交易所变现,净收益全部归农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转户居民承包地的处置,按照“自愿、依法、有偿”的原则,在确保不闲置、不撂荒的前提下,用市场化方式处置。
在保留农村权益政策方面,陈和平说,转户居民可以继续按规定保留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等各项惠农政策,继续享有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在规定期内继续保留农村生育政策等与农民身份相关的待遇,最大限度地确保转户居民实现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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