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声音
部门回应
市企政通服务中心:从2009年9月1日起,蓬江、江海区范围内新办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缴费单位)的地税税务登记和社保缴费登记同时办理。缴费单位的税款与社保费在同一账户内扣缴。缴费单位首月申报缴费后凭缴款凭证到所属社保局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新办理社保缴费登记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批准成立、核准执业证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地税《税务登记证》(已办地税税务登记但未办社保登记的单位需带此证)。
目前社会保险费的申报方式主要有:上门申报,缴费单位到所属办税服务厅,通过填报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完成申报;磁盘申报,缴费单位按设定的格式制作磁盘,将磁盘交所属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网络申报,缴费单位签订网报协议后,通过登陆“江门地税”网站进行网络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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