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妥善解决二连浩特市牧民退休人员生活困难问题,依据《二连浩特市新型牧区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二政发〔2011〕51号)文件精神,二连浩特市社保局圆满完成牧民退休人员调整工作。
本次牧民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为:牧民退休人员由每人每月由36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40加上个人帐户。此项政策自2011年7月1日起执行。符合此次调待标准的牧民退休人员共98名,调整后牧民月人均养老金水平将从目前的360元/月提高到621元/月,人均增加养老金261元,市社保局将于11月份将增资随工资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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