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发放仪式在海口举行,108名60周岁以上的城镇居民代表现场领取了养老金存折。省委副书记、代省长蒋定之出席发放仪式,并现场给城镇居民发放养老金存折。副省长陈成出席并代表省政府致辞。
“这是我省社区保障体系建设和改善民生的一件大事、好事、实事。”陈成表示,目前,在各市县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开局良好。希望广大城镇居民踊跃参保,早日享受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让“老有所养”的梦想成为现实。各市县、有关部门要以此次养老金发放仪式为契机,大力营造社会关注、各级支持、群众参与的浓厚氛围,一如继往地做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真正把这项顺民意、得民心、惠民生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各市县要把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切实履行好职责。各级经办机构要把方便城镇居民作为着眼点,从参保缴费到发放养老金各个环节都尽量简化手续,为城镇居民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让广大城镇居民愉快参保、放心参保。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部署,省委、省政府决定从今年4月1日起在海口、三亚、儋州启动试点工作,从7月1日起在我省全面实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凡是我省60周岁以上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均可领到每月130元的基础养老金。据了解,截至11月中旬,全省已有15.6万名城镇居民参保缴费,3万余名60周岁以上城镇居民领取了养老金。我省将确保年底前实现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60%,发放率达到100%。
百姓声音 >>> “有了养老金,生活更美好!”
“今天是我最高兴的日子,因为从现在开始,我就能够按月领到国家发放的养老金了。这是我做梦都没想到的好事。”社区居民代表李志美在发言中激动地说,他们社区里像她这样没有养老金的老人很多。以前他们都靠子女养老、靠存钱养老,靠吃老本养老,现在有了居民养老保险,政府按月发给养老金,还有城镇居民医保,他们的养老、医疗都有保障了,后顾之忧明显减少了,家庭负担减轻了,家庭会更加幸福了,社会也会更加和谐了,他们健康长寿就更有希望了。
李志美说,“居民养老是让我们社区居民能够过好生活的好政策,我们坚决拥护政府的决策,我们要按照政策的要求,积极参加居民养老保险,还要动员和帮助亲朋好友参保,让大家都能享受到居民养老保障的优惠政策,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感谢党和政府对我们社区居民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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