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银川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银川市将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合并实施,城乡居民将享受统一的缴费标准、统一的政策优惠。特别是,率先将缴费档次由国家规定的每年100元~1000元10个档次,增加到12个档次,新增了1500元、2000元两个档次,鼓励群众自主选择,多缴多得。
据了解,国务院已批准将银川市6个县(市)区全部纳入国家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日前,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研究,通过了《银川市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方案》,统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和政策。
在新方案中,明确参保范围为:凡银川市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行政区域内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据统计显示,截至2011年11月底,银川市应参保28.1万人,已参保25.5万人,参保率为90.7%。新方案实施后,银川市将新增参保人数10万人,新增领取养老金人员2万人。
值得一提的是,银川市在制度设计中,实现了三方面的创新。其一,对新农保制度实施前,已离职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在享受每人每月55元基础养老金的同时,按任职年限再给予适当的补贴。任职3年至9年的,每月增加基础养老金5元,任职10年至20年的,每月增加基础养老金10元,任职20年以上的,每月增加基础养老金15元。其二,将全国、自治区、银川市三级劳模纳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特殊人群补贴范围,由银川市财政每人每年分别补助960元、720元、480元。其三,年满60周岁并领取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金的,仍按照原待遇标准计发,并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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