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要吸引农民进城,还要让进城的农民与城市居民一样,同城同权利,同城同待遇,在城镇落户定居下来,变成市民。同时,继续保留农民原有的权益,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及住户使用权、林地承包权和林木所有权、原户籍地计划生育政策、参加与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分红等权益。
昆明市将推出系列举措,推进全域城镇化、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变为城镇居民。这是从昨日召开的“昆明市推进全域城镇化、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工作视频会议上获得的消息。
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仇和在大会上讲话。会议由昆明市委副书记、市长张祖林主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远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子贞、副市长赵立功、市政协常务副主席张建伟出席会议。副市长李喜在会上做工作总结和安排。
到2020年
全市城镇化率达到80%以上
仇和在讲话中指出,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有利于改变农村转移人口在城乡之间“候鸟”式流动的两栖状态,消除附着在户籍上的福利差异,使其享有城镇居民的同等待遇。
从会议上获悉,近年来,昆明市一直在促进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口向城镇合理有序流动,吸纳有条件的农民工转化为城镇居民。2008年以来,全市农业人口在城镇落户累计达47451人,全市城镇化率达64%。
昨天的会议要求,确保未来10年内,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每年不低于12万人,到2015年全市城镇化率达70%以上,到2020年,全市城镇化率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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