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9年提高领取标准的基础上,从2010年1月1日起,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再次提高农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领取标准。
这次调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领取标准的对象为2010年1月1日前领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的人员。对符合条件的领取人员,按照个人账户年领取标准的2%增加养老金(个人账户年领取标准在3600元以上的,以3600元为基数增加)。在此基础上,每人每年再增加60元。经调整后,个人账户年领取养老金仍不足180元的,调整到180元。
根据上述标准,牟平区有近4万名符合条件的领取养老金人员受益,平均每人年增养老金80元,其中最高每人年增加养老金17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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