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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费用报销,均有最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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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参保单位缴纳了职工生育保险费的女职工,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发生符合生育临床路径的医疗费用,可由生育保险基金限额结算,而低于限额标准的则按实际产生的费用结算。

  享受生育保险,需到定点医疗机构

  “现在有些私立医院硬件环境很好,病房里还有厨房呢!”27日,家住洛龙区的乔女士想问,在这些医院就诊能用生育保险基金报销么?

  市人保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在市内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均可报销生育医疗相关费用。目前,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有妇产科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为参保人员提供生育医疗服务。

  报销时,记得带好这些材料

  据了解,职工或者其委托人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结算手续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证明;

  2、待遇享受人的身份证;

  3、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和收费凭证;

  4、男职工的配偶若无工作单位,需提交男职工所在单位及其配偶所在社区出具的无工作单位证明,失业人员需携带本人失业证明材料;

  5、市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这些情况,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1、不孕症治疗发生的费用;

  2、因医疗事故发生的费用;

  3、治疗生育合并症的费用;

  4、婴儿发生的各项费用;

  5、实施辅助生殖术发生的费用;

  6、违反国家和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及其它不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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