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江北区劳动保障局出台《江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优质服务标准》,推出各项服务举措,使窗口管理服务更加规范有序,更加方便于民。据悉,该《标准》分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服务制度规范、大厅环境卫生制度、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制度四大项管理规范和17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并建立了所长(处长)值班制度、窗口值班长制度、午间值班制度和AB角工作制度。
“要提升服务,我们首先需要向市民有承诺,并且将承诺实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标准》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向办事群众提提供“提醒办”、“预约办”、“帮你办”三办服务承诺。对小额贷款到期还款人员、异地居住人员参加健康体检通知、可结算的大额零星报销医疗费用、工伤认定书及鉴定结果、社会保险基数调整、职工养老保险帐户单发放,通过寄发联系函,或电话、手机短信、QQ等方式给予“提醒办”;对用人单位办理30人次以上(含本数)业务时,可以事先电话预约办;对于行动不便的人员或因特殊原因(突发事件引起)无法来窗口办相关手续的,开通“绿色通道”,派工作人员上门“帮你办”。
由于窗口单位的服务时间经常与市民的工作时间相冲突,因此经常出现不少市民在中午时间去办理相关手续,结果窗口单位正在休息,导致无法办理。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还在就业、医保、社保三个服务大厅和机关业务受理窗口推出了午间值班等便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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