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八月份政府政策通过番禺、花都、增城(简称“两区一市”)将自2011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届时番禺、花都、增城39万居民医保参保人将享受广州市本级居民医保待遇,待遇水平大幅提高。从化市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工作也于2012年9月启动。
两地一市统筹后给原参保人将会有什么待遇享受呢?
一是新增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居民医保参保人按规定办理门诊选点后,在其所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普通门诊就医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直接记账报销,每月最高报销限额为300元/人;
二是新增产前门诊检查待遇,居民医保参保人在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期内,可在广州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1家进行产前门诊检查,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产前门诊检查医疗费用,居民医疗保险金按50%的标准支付,支付限额为每孕次720元/人;
三是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大幅度提高,统一提至上年度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 2011年居民医保年度为183948元。而诸如住院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门诊慢性病及门诊特定项目的有关规定也将与广州市本级保持一致。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得到了保障,外来人员就业、创业人员如何享受统筹待遇呢? 据悉,广州市灵活就业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自9月1日起有调整,原办法中有关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的参保人需有6个月等待期的规定被取消。 根据《印发广州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11〕34号)规定,自2011年9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从缴费的次月起开始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原处于等待期的已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自9月1日起开始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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