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山东省威海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了解到,2012年度市直社会保险费申报稽核工作将于本月底结束,在此参保的单位及人员,应抓紧依法进行申报,逾期办理的需加交滞纳金。
据了解,凡在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外地企业在威海设立的分支机构、外国企业在威设立的办事处以及驻威的养老保险行业统筹单位、需为农民工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及其人员,需申报本年度社保的可自带U盘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拷取或电话约定通过电子邮件获取在职职工信息、现场领取或在网上下载相关表格,按要求填报后,于本月底前持相关材料到该中心社保基数申报窗口申报。
据悉,事业单位的缴费基数以2011年12月份的工资总额为准;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则由参保企业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据实申报(不得低于上年度的缴费基数),待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凡低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和高于300%的,按照规定进行调整结算。缴费比例为:养老保险单位18%,个人8%;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生育保险单位1%;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以工伤保险部门确认的比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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