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将新增300多种中、西药品。参保人员用药范围扩大,老百姓看病可报销的药品将更多。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发布。
药品目录增300多种药
《药品目录》是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的标准。临床医师根据病情开具处方和参保人员购买与使用药品不受《药品目录》的限制。
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医保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与河北省正在执行的2005年版《药品目录》相比,新目录适当扩大用药范围和提高用药水平,西药和中成药共计增加了300多个品种。和2009年国家出台的《药品目录》相比,我省即将实行的新目录新增118个西药、新增128个中成药,共计增加246个。目前实行的2005年版《药品目录》将在1个月过渡期后停用
记者还了解到,《药品目录》分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3部分。西药部分和中成药部分所列药品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药品。中药饮片部分所列中药饮片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中药饮片。
甲、乙类药“待遇”不同
《药品目录》西药部分和中成药部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分甲、乙类。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在药品费用支付时不分甲、乙类。
对于甲类药品,统筹地区要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给付,不得再另行设定个人自付比例。对于乙类药品可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先设定一定的个人自付比例,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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