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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可否享受门慢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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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由于该参保人已一次性缴纳过渡金,并已申请两种门诊慢性病待遇,且在已选定的异地就医医院就诊,异地门慢费用符合医疗保险零星报销标准,给予核销7月门慢医疗费用共300元,已办理异地就医参保人由于采取包干支付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不予核销8月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广州市医保局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新的补充医保办法出台后,市民可积极选择,这样在基本医保报销范畴之外,可进一步减轻生活负担。市医保局还集中解答了一些疑难参保问题。

  参加补充医保怎样最划算?

  真实案例:苏海生2009年11月开始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2010年6月,苏海生被确诊患尿毒症,需定期进行血液透析治疗,每月医疗费约7000元,享受医保统筹待遇后个人需自负约2000元。

  建议:市医保局建议苏海生参加了补充医疗保险,他于2010年8月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并缴费到账,2010年9月的透析治疗费用由苏海生个人自负约2000元,2010年10月的透析治疗费用由苏海生个人自负约1300元,2010年11月后大约维持在900元左右。

  大中专毕业生如何享受医保?

  真实案例:陈丽丽23岁,2008年9月至2011年7月就读于广州市某高职学校,一直参加大中专学生医保,7月毕业后,学校为其办理了停保。陈丽丽毕业后待业在家,同时该家庭收入低、生活困难,已于2011年6月在民政部门申请了低收入困难家庭。2011年7月陈丽丽在民政部门办理了非从业人员身份参保登记,同年8月25日至9月5日陈丽丽因急性心肌炎住院治疗,发生医疗费用18,300元,该如何核销?

  建议:该笔医疗费应该在医院分段结算,8月25日至8月31日享受大中专学生待遇,9月1日至9月5日享受民政资助的非从业人员待遇,合计核销医疗费13,660元。

  异地就医可否享受门慢待遇

  真实案例:陈女士为2009年11月退休的职工,已一次性缴纳过渡金,2010年8月1日办理北京市异地就医并审核通过,陈女士于2007年7月1日申请门诊指定慢性病高血压待遇及于2011年1月5日申请慢性心力衰竭(心功能Ⅲ级以上)并审核通过,现该参保人申请报销于2011年7月在北京市选定异地就医医院高血压病400元,慢性心力衰竭(心功能Ⅲ级以上)费用共300元,及2011年8月在北京市选定异地就医医院普通门诊费用150元。

  建议:广州市医保局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该参保人已一次性缴纳过渡金,并已申请两种门诊慢性病待遇,且在已选定的异地就医医院就诊,异地门慢费用符合医疗保险零星报销标准,给予核销7月门慢医疗费用共300元,已办理异地就医参保人由于采取包干支付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不予核销8月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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