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想咨询重庆市2011年社保缴费比例是多少,比如个人缴8%,单位应该为个人缴纳多少比例?个人缴纳8%,单位缴纳社保的比例是不是强制性规定,如果不是强制性规定,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保的比例范围是多少?
答:从今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没有社会保险五险可以分开缴纳的规定。因我国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社会保险制度确立了保基本的原则,对于有多重劳动关系的全日制职工,重复交叉参加社会保险,不仅管理难,而且不便于维护职工的社会保险基本权益,是不提倡的。从今年7月起,我市将大力推行社会保险一票征缴,用人单位职工只能在一个单位参保缴费。
我市养老、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实行全市统筹,这4个险种的缴费比例全市一致。医疗保险实行地级统筹,目前分26个统筹区,各统筹区的缴费比例不一致。
市级统筹区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比例为:
社会保险险种 社会保险费率
单位 个人
合 计 32.2%-34.2% 11%
基本养老保险 20% 8%
基本医疗保险 8% 2%
失业保险 2% 1%
工伤保险 0.5%-3.3% 0
生育保险 0.7% 0
说明: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企业在2010年12月1日—2011年11月30日期间按18%执行,另2%实行缓交;②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在2010年12月1日—2011年11月30日期间为7%;③失业保险:单位在2010年12月1日——2011年11月30日期间为1%;④生育保险:单位在2010年12月1日——2011年11月30日期间为0.5%;⑤工伤保险按照分类分行业的基准费率确定。具体为:一类行业0.5%;二类行业0.8%-1.5%;三类行业2.8%-3.3%。
2011重庆年社保基数
今年(2011年)重庆市执行的2010年度社平工资35326元,月平均工资约为2944元,其缴费基数在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600%间核定,并按本人实际工资缴纳社保费。也就是说,年收入低于2010年社平工资40%的,按下限40%缴纳;月收入高于2010年全市社平工资600%的,按照上限600%缴纳,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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