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增试点现场培训会上获悉,我省66个县(市、区)日前被纳入201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范围。加上此前被纳入试点的106个县(市、区),今年年底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覆盖全省172个县(市、区)的城乡居民,“全体人民老有所养”的目标将基本实现。
2009年我省启动新农保试点,并在去年7月份同步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新农保试点、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在扩面的同时,两项制度的保险政策、财政补贴政策已完全一致,实现了制度并轨。截至去年底,两项制度在全省的覆盖面达到62%,有2357.7万城乡居民参保,515万人领取待遇,参保率达到 94.5%,领取率达到99.98%。
按照规定,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都可参加新农保。
新农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参保人员可以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中央财政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支付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55元,我省则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
目前,我省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设为每人每年100元至1000元10个档次,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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