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
住院期间需要用的药,医院没有,遂到院外的药店购买了一些,但医院说外购药不属于医保报销的范围。请问,在医院住院期间的外购药如何报销?
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为保证临床用药和基金合理使用,规定如下:1.定点医院基本药品目录内的备药率须达到90%,对医院内没有的药品原则上由医院及时购进;2.确需外购药品者,须填写《安阳市外购药品审批表》医院要写明外购药品的原因、名称、数量并到市医保中心备案后方可购买。急诊用药可以先购买,并于3个工作日内补办相关手续;3.患者自行到医院外购药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4.医院要求外购药品,但不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者,参保人员可以向医保中心投诉,医保中心将责成医院赔付相关药品费用;5.符合规定的费用,参保人员交到医院医保科,由医院汇总后交到医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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