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以下部分组成:
1、用人单位和职工、城镇个体劳动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利息等增值收益;
3、基本养老保险费滞纳金;
4、社会捐赠;
5、财政补贴;
6、依法应当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
《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发[2000]8号)明确规定:对基本养老金标准要认真进行清理,凡属国家规定统筹项目内的基本养老金,必须保证足额发放;统筹项目外的,应由企业根据效益情况自行确定。本省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必须严格按规定的统筹项目执行。未列入统筹项目的部分由企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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