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从现在起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办理养老保险退保手续——1月1日实施的全国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新政规定,退保将不再办理,只可转移接续。
由于新转移接续办法要求各地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不仅要转个人账户部分,还要转移部分企业缴纳金额,而江苏省2005年就出台养老保险省内转移接续办法,规定只转个人账户不转单位账户,两者出现了差异。为了便于新老政策衔接转换,江苏省人保厅通知规定,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在江苏省实施意见出台前暂缓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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