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标准]
参保人 征收标准
个人 单位
深户在职员工 缴费基数×2% 缴费基数×7%
非深户在职员工 住院 市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1%
综合 缴费基数×2% 缴费基数×6.5%
在深社保机构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深户退休员工 缴费基数×12%(由养老保险共济基金缴交)
在深社保机构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非深户退休员工 缴费基数×1%(由养老保险共济基金缴交)
[计入个人帐户标准]
参保人 计入个人帐户
参加综合医疗保险员工 35周岁以下 缴费基数×3.8%
35-45周岁以下 缴费基数×4.4%
45周岁以上(在职) 缴费基数×5%
退休员工 缴费基数×6.9%
·偿付标准
一、住院医疗保险
1、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90%(退休人员95%);
2、住院使用特殊医用材料或使用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一次性医用材料,由统筹基金按国产普及型报销90%;无国产普及型的,最高报销50%;
3、慢性肾功能衰竭病人在门诊做透析,器官移植后在门诊用抗排斥药,恶性肿瘤病人在门诊化疗、放疗或介入治疗的基本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90%。
二、综合医疗保险
1、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
2、门诊基本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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