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换卡
1. 社会保障卡卡面污损、残缺不能辨认或芯片损坏不能在读卡设备上读写,卡主可持该损坏卡、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社会保障卡中心服务网点办理换卡手续,并交回该损坏卡。
2. 社会保障卡有效期满或基本身份信息(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民族、相片5项信息)变更,可持卡、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簿及复印件到社会保障卡中心服务网点办理换卡手续。
(二)领取新卡
办理换卡手续7个工作日后,卡主凭换卡业务办理凭证和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到原办理点领取新卡。有效期满或基本身份信息变更的原卡,由卡主交回业务办理点,最终汇交至社会保障卡中心服务网点统一销毁。
※ 温馨提示
1. 如委托他人代办换卡手续,还须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 广州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因基本身份信息变更办理换卡手续,还须提供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个人资料变更确认表》复印件。
3. 办理换卡期间,个人相关社会事务的办理手续遵照相关业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4. 请妥善保管广州市社会保障卡(包括老年人优待卡)。若卡体出现弯曲、打孔、明显折痕、无法清除的污渍等情况,均视为人为损坏。
5. 在领卡1年内因非人为损坏的质量问题申请换卡的,由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免费更换;其他换卡业务的费用由卡主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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