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石家庄市人社局获悉,今年7月我市将在市内5区及高新区启动使用社会保障卡,并逐步替换现有的医保卡。7月至12月为过渡期,社保卡和医保卡可并行使用,明年1月1日起原医保卡停止使用。
记者了解到,凡是石家庄市区内已经参加市级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并按期足额缴纳医保费用的参保人员都可办理社保卡。由于社保卡的办理周期为60天,未办卡的应尽早办理。未参加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或未按期足额缴纳医保费用的参保人员暂不办理。对于卧病在床等行动不便的人员,或者长期在外地工作、生活的人员,可由亲属代办。代办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和与申领人员亲属关系的证明。经证实所在单位已经破产倒闭,且医保关系无单位管理的参保人员,可到市社保卡服务中心直接办理。市社保卡服务中心办公地址: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二楼半15-18号窗口,市槐安西路48号(与南长街交叉口西南角)。咨询电话:12333,8963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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