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下午2点36分,湖南在苏务工的赵晶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事窗口领到了一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有了这张单据,跑到哪里都可以接上养老保险,不用再退保了。"这是自1月1日施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以来,苏州开出的养老保险跨省转移第一单,也是省内“第一笔”业务。截至前天下午3点,苏州市区已经开出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凭证14张,是全省最多的。
从赵晶的缴费凭证上看到,他于2003年4月起在苏州市盈科电器有限公司参保缴费,到2010年1月4日向市社保中心申请办理跨省转移手续,要求将社保关系转移到湖南怀化。社保中心随即按照新规,为其开具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从记录看,他已在苏实际缴费81个月,个人账户储存额为8242.2元。市社保中心主任谭国明介绍,参照《暂行办法》,如果顺利完成转续,还有一笔近2万元的单位缴费将跟着他一起转移。但按照过去退保的话,就只能拿到8242.2元。像赵晶一样急于转移社保的人还不少,据介绍,社保中心这两天都要接到上千次相关咨询电话。
“这第一单,很可能是全国最快的,苏州的动作这么快,手续这么顺畅,得益于原有基础好。”谭国明说,社保部门利用元旦假期通宵加班,梳理细化操作口径,完成经办流程和表式设计,于1月3日晚上10点全面结束各项工作。为让更多来苏务工人员顺利办理转移手续,社保中心已在相关窗口张贴《告知书》,其中两点请大家注意:一,参保人员离开本市流动就业到江苏省外的,参保人员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社会保险卡》、《居民身份证》,以及经转出单位盖章、本人签字的《苏州市区参保职工异地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至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二,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根据参保人员的申请,出具《苏州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办理医保个人账户清算手续,医保个人账户有实际结余额的,可直接申领,超支的,由个人补足差额。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苏州市区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单》。
记者了解到,江苏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实施意见尚未出台,因此省内转移手续暂缓办理,新就业地可先办理参保手续,待政策明确后再按规定予以补办。苏州大市内转移手续照常办理,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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