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了年再交保险竟然多出了一万多元的滞纳金和利息!”9日,市民金女士拨打了本报热线电话,反映她补交保险时多出了一万多元的滞纳金,可是之前她却一直没有收到通知。
金女士说,她是1996年参加工作的,于2006年下岗,由于原来单位不存在了,便将关系转到了利津劳动服务公司。不过由于她搬到了东营,从2006年3月份开始就一直没有缴纳养老保险。
现在金女士想补交保险时却发现,除了正常要交的费用外,还多出了9600多元的滞纳金和一千多元的利息,这让她难以接受。“说是从今年才开始出台的规定,可是我一直没有接到通知。”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代收养老保险的利津劳动服务公司,工作人员介绍,新规定是从2012年开始执行的,年前交齐的不用交滞纳金,在执行新规前曾在服务大厅玻璃外贴过通知。东营市及利津县人社局的工作人员表示,自2012年1月1日起,东营开始执行新社保法规定,每日按照欠缴额的万分之五收取滞纳金。利津县是从3月1日起执行,滞纳金是从本年的1月1日开始算起的,同时还附带利息。
记者在此提醒未按时缴纳保险金的市民,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补交自己的保险金,以免多交高额滞纳金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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